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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去年公布的所得稅優化稅制、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調整及今年1月 份放寬列舉扣除全民健康保險費時,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可不在同一申報戶內的限制。

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今(12)日表示,在今年(108)5月份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都可以適用,新規定包含:

1.綜合所得稅稅率調整、

2.股利所得課稅選擇

3.調高扣除額標準、

4.調整基本生活費保障、

5.放寬健保費列舉扣除要件

 

一,稅率最高調整為40% 稅負負擔減輕

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進一步說明,107年綜合所得稅稅率調整為5%12%20%30%40%等五個稅率

 

二,股利所得抵減8.5%,每戶最高抵減8萬元

而公司、合作社 或其他法人以87年度()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,可以選擇「合併計稅」 或「分開計稅」。如果是選擇「合併計稅」,就是將全戶股利及盈餘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並按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的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抵減應納稅額,每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。

 

反之,無論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各類所得採合併或分開計算稅額,全戶股利及盈餘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,以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%單一稅率分開計算稅額,再與其他類別所得的應納稅額加總,計算應繳(退)稅額,所以在股利課稅的選擇上,綜合所稅率在30%40%兩個級距的納稅義務人,會選擇「分開計稅」較為省稅。

 

三,扣除額提高,四口之家123.2萬元以下有機會免繳稅

隨著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,與配偶合併申報者為24萬;另外,薪資所得及 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調高為20萬元,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則調高為12萬元。

單身族年收入在40.8萬以下、頂客族年收入在81.6萬以下及收入在 123.2 萬以下、育有兩個未滿五歲子女的四口之家,都可以不用繳稅。

 

 

 

四,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.1萬元 受薪階級受益

基本生活費修改為「每人17.1萬元 × 申報戶人數」與「免稅額+標準(或列舉)扣除額+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+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+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+幼兒學前特 別扣除額」比較,如前者「每人17.1萬元 × 申報戶人數」大於後者,差額得自綜合所 得總額中再行減除,與之前年度相比,照顧了許多受薪階級。 

 

五,父母的健保費非繳款人,申報扶養也可扣除 高所得者會受益

對於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、勞保、國保及軍、公、教 保險之保險費,每人每年新台幣2.4萬元範圍內列舉扣除;雖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, 但都要符合「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」,才可列舉扣除。

 

財政部1月份新頒令釋規定,以眷屬身分投保者,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,其健保費均 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,放寬健保費要求「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」 的規定。也就是說,實務上,當家中子女都有扶養父母之事實時,通常會協調讓最高所得者申報扶養,節稅效果最大;而由投保薪資最低者繳納父母的健保費,繳出的健保費會最少。過去因為申報扶養和繳健保費的人不同,申報扶養者無法申報列舉扣除父母的健保費,按財政部新規定,今年扶養者父母的健保費都可以列舉扣除。

 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phew.tw/article/cont/phewpoint/current/topic/5808/201903135808

撰文者: 記者吳靜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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